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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昭通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公告

时间:01-11 浏览:178 昭通 高中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将昭通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招聘紧缺人才的原则;

(四)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五)坚持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直普通高中、中专和职业学院共80名,其中:昭通卫生职业学院14名,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26名,昭通市第一中学18名,昭通市实验中学12名,昭通市民族中学7名,昭通学院附属中学3名。岗位具体情况详见《昭通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学位要求:

普通招生计划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2)所学专业详见附件1。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应聘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并且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2)应聘中专、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四、招聘方式、报名及面试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择优招聘。招聘以现场或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前,面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

五、报名方式、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考生分学校按学科报名。

(二)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邮箱地址

详见《昭通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联系方式》(附件3)。

2.现场报名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考生可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或联系学校关注其他现场报名信息。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昭通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毕业学校盖章的《成绩登记表》、身份证、获奖证书的原件、1寸电子照片、获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

2.网络报名的考生必须将以上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且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且畅通。

六、资格审查

设岗的市直各学校负责对考生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一)面试形式

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以说课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具体面试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关注市直各学校相关信息。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市直各学校自行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要求

市直各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面试工作细则,明确量化评分标准,确保招聘各环节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八、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直各学校根据岗位应招聘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则加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考生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对象。若因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市直各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若因放弃或者公示反映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直各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证书和资料进行审核,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执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解除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聘条件、标准,广开选才渠道,切实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三)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由学校上报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或调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本通告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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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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